目前分類:迂腐。陳腐 (10)
- Apr 30 Sat 2016 00:44
毀家廢婚
- Dec 17 Thu 2015 23:48
被記20支申誡 長髮男警遭免職 2015年12月17日
- Sep 15 Tue 2015 20:45
波多野卡到底有啥好反的?
- Mar 01 Sat 2014 17:37
女問「怎樣會懷孕」 被母識破嘗禁果 2014年03月01日
【簡銘柱╱台北報導】一名剛滿16歲高一女學生與同班男友偷嘗禁果,事隔多日擔心懷孕。向媽媽問說:「媽!要怎樣才會懷孕?」媽媽直覺不對,解答時不忘套問細節,終於發現女兒偷嘗禁果,氣極敗壞地拉著女兒到警局報案。
- Jan 10 Thu 2013 20:16
《巴黎瘋馬秀》預告片露兩點 小朋友驚見上空秀 2013年01月10日
- Jan 09 Wed 2013 23:47
離譜教材 要小學生做「口交膜」 2013年01月09日
《認識同志》附SM網址 將追究教部失責
【賴又嘉、劉嘉韻╱台北報導】真愛聯盟成員批評教育部編印《認識同志》等國中小教學手冊內容不當,竟遭編者告誹謗,北檢發現教材要求指導學生製作口交膜,並將墮胎合理化,還在「誰說不能搞GAY」教案中附註SM性虐網址,恐搧惑未成年男女性行為犯罪,因此認定聯盟合理評論無罪,反將教育部移送監察院究責。
- Nov 24 Sat 2012 18:14
性器官接合才算通姦嗎(錢建榮) 2012年11月24日
又是一起與民眾法律感情嚴重脫節的判決。板橋地院法官認定只有口交的行為不構成通(相)姦犯行,因為要證明有性器官接合才算。所以即使男女有長期同居、裸身共處一室、裸身泡湯等行為,法官常以不能證明有性行為判決無罪。這次果然還引申到男女「口交」也不成立通姦罪。而且這還是司法實務工作者,難得「有志一同」的見解:因為法律規定必須性器官接合始能成立犯罪,沒有接合不成罪;只有口交,也更不成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