愛滋女備套賣淫 無罪
已做到安全要求 法官:不屬危險性行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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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肝不會經由性行為傳染!!不過還是請對方去檢查比較好
唉!孩子的公衛教育和性教育真的不能等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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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常用Hinet ADSL用的一肚子火,就是因為上圖那個渾帳,我真不知道我媽是怎麼被Hinet騙到。
曾經用Hinet ADSL在網路找一篇paper,該paper的標題:Reducing the risk of sexual HIV transmission: quantifying the per-act risk for HIV on the basis of choice of partner, sex act, and condom use,如果用Google直接打該paper標題,就會出現上圖那個可惡的小天使,後來發現是因為標題中有sex,所以一律封殺搜索。席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2,264)

看了之後,我真是感到憂心忡忡,這就是台灣的性教育水平!?
梅毒和淋病都是細菌感染造成的傳染病,所以早期用抗生素就能將病原菌剷除殆盡並且不留任何後遺症,傳染力也會徹底消失,除非又被別人感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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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皮膚上皮組織keratinocytes之間,有一種細胞叫作Langerhans cells,即下圖中的藍色細胞,是一種抗原呈現細胞。
以下引用該篇paper說明對菜花病毒的免疫反應機制。 席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10,661)

要聽專業醫師說法?那就找個專業醫師說法給你看!
有些人就是只信所謂專業人士說的話,因此在此找了一位專業醫師的說法,以期可以破除迷思。在看專業說法之前,先看該醫師的履歷,以強調可信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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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間的文章太長,故刪去,重點是最後一行的推文,戴套後得AIDS的機率還是很高?
Sexually Transmitted Diseases: January 2002 - Volume 29 - Issue 1 - pp 38-43席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66) 人氣(276,644)
以上是取自
PTT的文章,大概是說五個人去泰國洗泰國浴,然後五個人全部都得到
AIDS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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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小,學校就教導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。從這一連串文章下來,可以看出這個人就有這種概念,就是非法即是不對的,不符道德的,其實在賭場小賭一下,算是個人對自己財產的支配,根本無傷大雅,也不會礙到別人,更談不上什麼道德。 一但有這種觀念,便淪為只會拿法律來當作是非與道德的標準,這種把法律奉為圭臬的人,就是所謂的法奴,往往唯法律是從,暴政最喜歡的百姓就是法奴,百姓容易被駕馭,自然不會造反。席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3,392)